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全称: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专科
院校标识码: 4143014072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全日制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始建于1993年,占地1000多亩,学生1.3万余人,设5个支柱性产业学院,是一所现代化、智慧化、生态化的校园。学校坚持走“国际化、数字化、产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系民政部5A级规范化办学单位、湖南省“十佳民办高校”、省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办学成果屡获人民网、央视网、新华社、中新社、《中国教育报》、湖南卫视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为社会发展培养了5万余名有外语特长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仅限在湖南省招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及学校官网公布为准。学校招生计划分配严格遵循统筹协调、科学配置、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专业发展规划及各省生源情况,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平衡专业计划、解决同分考生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共设置5个二级教学学院,主要包含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类、医学类、语言类等方面的专业。学校 2026 年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选科要求及外语教学语种如下表所示。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6 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学院
专业
学制
学费(元/年)
选科要求
教学外语语种
数字商贸学院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年
9800
无
英语
空中乘务
3年
13800
无
英语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13800
无
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3年
13800
无
英语
跨境电子商务
3年
13800
无
英语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13800
无
英语
室内艺术设计
3年
15800
无
英语
视觉传达设计
3年
19800
无
英语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19800
无
英语
智慧医养学院
医学美容技术
3年
9800
无
英语
护理
3年
15800
无
英语
中医康复技术
3年
15800
无
英语
口腔医学技术
3年
15800
无
英语
老年保健与管理
3年
18800
无
英语
眼视光技术
3年
15800
无
英语
休闲体育
3年
19800
无
英语
音乐传播
3年
19800
无
英语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
软件技术
3年
9800
无
英语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15800
无
英语
大数据技术
3年
15800
无
英语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年
15800
无
英语
移动应用开发
3年
19800
无
英语
低空经济学院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16800
无
英语
低空飞行器装备技术
3年
16800
无
英语
定翼机驾驶技术
3年
19800
无
英语
商务外语学院
商务英语
3年
9800
无
英语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3年
11800
无
英语
应用韩语
3年
15800
无
英语/韩语
应用日语
3年
15800
无
英语/日语
应用外语(葡萄牙语)
3年
15800
无
英语/葡萄牙语
应用法语
3年
15800
无
英语/法语
应用外语(意大利语)
3年
16800
无
英语/意大利语
应用俄语
3年
16800
无
英语/俄语
应用西班牙语
3年
16800
无
英语/西班牙语
应用德语
3年
16800
无
英语/德语
应用阿拉伯语
3年
16800
无
英语/阿拉伯语
应用泰语
3年
16800
无
英语/泰语
应用外语(印度尼西亚语)
3年
16800
无
英语/印度尼西亚语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建议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无色盲色弱。未明确说明的专业无额外身体条件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七条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录取排序成绩。
第十九条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且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予以退档。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时的参考。
第二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规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官方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对应往届生同等对待;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提科目要求,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多元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湖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邮政编码:4102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64788、0731-88204788
招生咨询邮箱:196231989@qq.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外招生直通车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huwai.edu.cn/zsw/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56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