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现代文秘、社会体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韩语、旅游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2)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艺术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阜新校区,具体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育红路4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03万平方米(约合10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9平方米;生师比24.6:1;专任教师15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2.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59.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378.2元;图书15.44万册,生均图书38.4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对考生语种和性别无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570101K
早期教育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
570102K
学前教育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
570103K
小学教育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4
570104K
小学语文教育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5
570113K
艺术教育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6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7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000
8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000
9
530701
电子商务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000
10
540101
旅游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000
11
570204
应用韩语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000
12
590401
现代文秘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000
13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4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5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6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6000
17
570301
*社会体育
3
6
文理兼招
体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8
550301
民族表演艺术
3
6
文理兼招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6000
注:标*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
学生住宿费标准:4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精神,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孤儿减免学费和宿费,对特困学生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对符合我校奖、助学金评定标准的可享受:
省政府奖学金额度:10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额度:10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6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额度:一等助学金48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150元/人/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所有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在各省份投档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我校对实施“3+1+2”模式新高考省份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3)社会体育专业执行辽宁省统一规定,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原则按照省招办的原则执行。辽宁省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发布规定执行。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2026年招考委有关高考加分的规定,政策性加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内参与排序。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安排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物理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历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择优录取。专业服从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未录满、有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实行“分数优先”原则随机安排专业。
(2)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择优录取。专业服从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未录满、有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实行“分数优先”原则随机安排专业。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lnnc.edu.cn/
招生负责人:王超 15941876667
沈阳校区招生办负责人:朴春子18642065086
沈阳校区招生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阜新校区招生办负责人:王超15941876667
阜新校区招生电话:0418-2281834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