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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一)提前本科院校录取办法

  在专业、文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省属本科院校)及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录取办法

  设六个平行一志愿, 在专业、文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执行理科成绩排位顺序)。

  (三)高职 (专科)录取办法

  在专业、文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化投档线,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四)“三校生”录取办法

  在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录取批次设置:外省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本省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进行;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三批次进行;省内外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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